宁夏银川一中关于走读生上晚自习的若干规定
鉴于学校周边所住的部分学生有来校上晚自习的愿望,为了更好地保障上晚自习同学的切身利益,维护学校晚自习期间的正常运转,现对走读生上晚自习的相关事宜做如下规定: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在校走读学生可办理上晚自习出入证:
1.晚自习结束后必须有家长来学校门口接回;
2.晚自习结束后,出门时应在学校安保人员的指导下办理出门手续;
3.学生在上晚自习的来往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等问题均由家长和学生承担,与学校无关;
4.持有家长和学生签字且班主任同意的协议书并按学期缴纳等价于住宿费的费用。
二、晚自习期间的管理
1.持有晚自习出入证的走读生随班上晚自习,遵守晚自习纪律;
2.因有病或有事不能按时上晚自习者,应将有班主任签字同意的假条在上晚自习前交
给当天值晚自习的老师,否则视为旷课;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上晚自习的资格:
(1)一周内有两次晚自习不上者;
(2)一月内累计有四次晚自习不上者;
(3)家长不接送者;
(4)不遵守晚自习期间学校管理制度者。
上述之规定若能遵守,请签字确认:
学生姓名: 班级:
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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